公共聚集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及疏散措施公共聚集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及疏散措施 公共聚集場所是指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大型體育場館等人員密集的場所。這些場所裝修一般都比較豪華,共享空間大,經營的商品種類多,可燃物多,火災荷載大,用電負荷大,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群死群傷事故。公共聚集場所的火災危險性可簡略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筑物空間大、火災蔓延快 空間大、容納人員多,人人皆知。一般影劇院觀眾廳高在9-14m,舞臺高在10-35m,跨度可達30-60m;體育館建筑跨度更大,大型場館跨度可達100m以上,以北京體育館為例,它長104m,寬79m,高26m。在這樣大的空間內,空氣對流通暢,再加與舞臺、觀眾廳、放映室等都是相互貫通的,給火災蔓延創造了條件;商場的營業廳每層建筑面積小則數百平方,大則有數千平方米,而且每層由樓梯(含滾梯)上下連通;高層賓館、飯店建筑內,樓梯井、電梯井、管道井、電纜井、垃圾井、污水井等豎井。集貿市場,由于建筑耐火等級多數偏低,攤位柜臺密度大,一旦著火也是難免會遭受火燒連營、人財均傷的遭遇。 二、可燃物多,火災荷載大 可燃物多的主要表現,一是裝修豪華。比如夜總會、舞廳、娛樂中心、卡拉OK包間、歌舞茶座等處的軟包、地毯、頂棚和隔音用的大量木材、塑料、纖維紡織品可燃裝飾物材料;二是經營范圍廣泛,商品種類多。比如大型商場或集貿市場的百貨、家具等可燃物;三是營業使用的可燃物多。比如影劇院舞臺布景和刀具,放映室用的丙酮稀劑,戲劇演出洗假發、劇裝用的汽油、乙醚等‘體育館、俱樂部灌裝氫氣球用氫氣等。 三、照明裝置多、布線縱橫交錯,電著火點隱蔽 現以影劇院、歌舞廳、大型商場和體育館為例,安裝使用的照明燈具種類多,格柵燈、投光燈、筒燈、射燈、臺口燈、大幕燈、布景燈、面光燈、耳光燈、追光燈、廣告燈等。有的裝置功率大、表面溫度高,而且就布置在幕布、布景物或窗簾附近;有的直接安裝在可燃裝修的頂棚、柱、墻上或櫥窗、柜臺內、線路敷設大都在頂棚內,有的敷設在內裝修無或地毯下面,位置隱蔽不易檢查。潛在線路過熱形成火災。 四、人員集中,不易疏散 人員集中,火災時人員疏散困難。據統計,一個城市大型商場,每天顧客流量可達20余萬,高峰時每平方有5-6人。危難時人心理本能驚慌失措,再加停電造成的視覺暗效應和煙霧、感溫氣流、火焰的威脅,使疏散失控,人流擁擠堵塞出口,出現踩踏、中毒和燒傷事故。 五、疏散措施 為了有效引導顧客、旅客、觀眾有序、理性地安全疏散,客服恐懼和驚慌心理,必須設置事故照明裝置。其原則是: 1、在疏散門和各疏散走道上應安裝必要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對影劇院、體育館、多功能禮堂等公共娛樂場所的疏散走道和疏散門,還應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2、事故照明燈宜設在墻面或頂棚上,疏散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門的頂部和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m以下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m。 3、公眾聚集場所內的營業廳、走道、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消防泵房、消防控制中心、消火栓等部位,都應設置事故照明,且最低照度不應低于5lx;在疏散走道及其交叉口、拐彎處、安全出口等處理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燈,標志燈距離不應大于10m,距地高度為1-1.2m,標志正前方0.5m的地面照度不應低于1lx;火災事故照明燈的供電時間不得少于20min。 在公眾聚集場所應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關注電氣設備火災的預防,也是特別重要的,因為電火源是公眾聚集場所的主要著火源。 北京國泰恒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一站式辦公、商業空間設計裝修,消防工程,機電工程,電消檢,防水防腐工程,空調工程,辦公家具,空氣凈化,免費測量,免費報價等優化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