滅火器的擺放要求
一、滅火器應設置在位置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二、對有視線障礙的滅火器設置點,應設置指示其位置的發光標志。
三、滅火器的擺放應穩固,其銘牌應朝外。手提式滅火器宜設置在滅火器箱內或掛鉤、托架上,其頂部離地面高度不應大于1.50m;底部離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08m。滅火器箱不得上鎖。
四、滅火器不宜設置在潮濕或強腐蝕性的地點。當必須設置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滅火器設置在室外時,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五、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滅火器的配置
一、一個計算單元內配置的滅火器數量不得少于2具。
二、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數量不宜多于5具。
三、當住宅樓每層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積超過100m2時,應配置1 具1A 的手提式滅火器;每增加100m2時,增配1具1A 的手提式滅火器。